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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運行規則

更新日期:2025/7/18

引言

澳門國際碳排放權交易所(以下稱“澳碳所MEX”)運營的現貨交易市場包括SCM市場和VCM 市場、綠色能源市場等(簡稱MEX市場),會員通過市場參與碳信用、綠色電力證書等交易。

本《市場運行規則》(簡稱“市場規則”)是MEX市場運作的規則。本市場規則對MEX和所有會員均具有約束力。

市場規則通過規定會員如何參與市場交易、MEX如何運營市場,從而促進市場的公平、有序和透明。市場規則涉及的交易包括:

(1)被視為非金融無形商品的碳資產。

(2)被視為非金融無形商品的綠色能源資產。

在這些市場規則中,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提及的貨幣為適用產品明細表(附錄1)中規定的貨幣。所提及的時間是指MEX運行的時間。

本市場規則及附件以中文繁體起草,並提供中文簡體、英文的對照版本。如其他語言版本和中文版本在釋義或規定方面存在衝突,以中文繁體版本為准。


關於市場規則的聲明

(1)本市場規則作為MEX和每位會員之間的契約而具有約束力,每位會員簽署會員協議後即視為毫無保留同意遵守本市場規則,除非會員資格終止。

(2)如果本市場規則與澳門任何法律有衝突之處,則以澳門法律為准。

(3)MEX保留對本市場規則更新、補充和修改的權利,相關補充和修改事項通過MEX的官方網站披露。會員同意受不時更新、補充和修改的最新版本市場規則(經修訂)的約束。

1.MEX在對市場規則進行任何實質性重大變更之前,將與會員進行充分協商。

2.MEX在與會員就市場規則的擬議變更進行協商時,應至少在變更生效前十個工作日向會員發出書面通知,該通知應詳細說明擬議變更的內容,並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會員能夠理解變更的影響。

3.MEX將在市場規則變更最終確定和實施之前,考慮在提交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所有會員的意見,並在最終決策中予以適當考慮。

4.MEX將在必要時對市場規則附錄4費用表進行修改,並在MEX官網發佈費用表的修訂版本,並在官網發佈內所指的時間立即生效。

5.儘管MEX將考慮會員意見,但MEX保留最終決定權,以確保市場規則的變更符合市場的整體利益和監管要求。

(4)MEX在經合理考量後,認為豁免本市場規則某項義務是必要的且是符合平臺利益的,可豁免會員遵守本市場規則某項規定的義務,該豁免只在MEX和會員通過書面形式確認後僅對該確認書之規定內容有效,且不構成未來對相同或相似內容的豁免。MEX和會員必須對任何豁免進行保密,除非經MEX的書面同意,否則該保密義務不隨任何協議或規則的終結而結束。

(5)MEX可批准與執行本市場規則有關的細則及附件。除上述(4)所指的豁免情況,任何不遵守相關細則及附件的行為均視為違反本市場規則。

(6)本市場規則將受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任何法律的約束。

第一章  名詞解釋

在本市場規則中,下列名詞具有如下含義:

會員帳號:會員指定授權代表通過交易系統進入交易市場的唯一用戶名和密碼。

反洗錢法:尤其指經澳門第3/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澳門第7/2006號行政法規《核准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澳門金融管理局公佈之關於《反洗錢及反恐融資指引》的通告(AML/CFT 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心指引,以及任何適用於中國大陸、其他國家、地方、州和聯邦的反洗錢法律。

適用法律:指適用於交易市場、MEX或會員的澳門法律。

合作清結算銀行:指MEX指定的授權存款機構,為會員提供與交易標的資金結算安排相關的服務。附錄2規定了合作清結算銀行名單。

認可的登記處:指與產品相關的碳資產單位或綠色能源資產單位的獲取、持有和轉讓的帳戶登記處,該登記處為MEX產品結算安排提供便利。附錄3列出了認可的登記處名單。

認可的登記處活動:指通過相關認可的登記處的使用條款和/或適用的市場工具計劃條件,存放、抵押、交付、轉讓、結算、清算、交易在市場登記帳戶中註冊和持有的某些資產單位的活動。

自願碳市場(VCM):VCM是面向無強制減排義務主體(如企業、機構、個人),交易由 Verra(VCS)、黃金標準(GS)等主流登記處嚴格審定簽發的碳信用,助力無強制減排義務主體實現自願減排或碳中和目標。

標準碳抵消信用市場(SCM):是指MEX遵循高品質、一站式、開放性原則,在VCM市場的基礎上,通過MEX《SCM標準碳抵消市場工具計劃》推出的高質量標準化碳信用現貨合約的交易市場。

綠色能源市場:本規則所指的綠色能源市場是指國際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IREC)、中國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GEC)以及其他綠色能源證書的交易市場。

產品:指在認可的登記處登記的無形非金融的碳資產或綠色能源資產單位(見附錄1)。

交易:指MEX運營的電子現貨交易平臺,允許會員在市場上交易產品。

工作日:指澳門標準時間MOT下,澳門管轄區內商業銀行開放辦理一般業務的任何一天,但以下情況除外:(a) 星期六或星期日;(b) MEX在網站(https://www.maceex.com/)發佈的休市通知。

指定授權代表:指會員的指定授權代表,會員受指定授權代表的行為約束和負責。

爭議:指會員之間與本市場規則任何條款有關的市場爭議。

產品管理模組(PMM):指MEX維護的一個帳戶系統,使會員能夠查詢、轉讓和在相關情況下註銷市場登記帳戶中的產品,該系統直接或間接與認可的登記處相連接。

不可抗力事件:指MEX或會員在合理情況下無法預防的事件或情況,包括火災、洪水、地震、流行病、戰爭、恐怖行為、網絡攻擊、通訊中斷、戰爭威脅或戰爭準備或暴亂。

KYC:指MEX為了瞭解客戶,所做的盡職調查。

市場基礎設施:指交易系統、MEX擁有和營運的信息技術和軟件平臺,包括所有電腦、軟件、硬件、資料庫、電子系統和網絡。

市場計劃和標準:指由一個或多個認可的登記處發起或管理的資產單位、倡議和/或環境標準之一,具體見附錄3。

市場登記服務:指經會員授權MEX以下列一種或多種身份代表會員履行市場登記服務職能:

(a)作為會員的授權人,有權代表會員開立和/或管理和維護市場登記帳戶,包括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產品結算和資產單位的轉讓;

(b)作為會員的授權人,有權代表會員開立和/或管理PMM帳戶系統,以便會員按照市場規則進行資產單位的實物交收;

匹配:指買單掛牌和賣單掛牌匹配

交易手續費:指MEX除根據本市場規則應收取或以其他方式應收取的費用。

會員:指根據本市場規則在MEX註冊並參與市場的實體。

交易資金帳戶:指會員在交易所開立的資金帳戶,用於開展交易資金的結算。

交易產品帳戶:指會員在交易所開立的產品帳戶,用於開展交易產品的結算。

市場登記帳戶:指由會員授權MEX在認可的登記處開立的市場登記帳戶作為其交易產品帳戶,會員授權MEX根據本市場規則在該帳戶中轉入、轉出資產單位,並進行結算。


第二章  會員管理

一、會員資格

(一)申請機構根據其所在轄區的法律成立及有效存續且信譽良好,並擁有開展相關業務所必需的企業治理架構;承諾並遵守市場規則。

(二)申請機構或其授權代表及其所在司法管轄區或國家未被列入中國政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國澳門特區政府管理或執行的制裁名單上,或其貨幣未在該制裁名單上;

(三)申請機構具有良好聲譽和商業操守,且有必要的組織能力、技術資源和安全措施來監督其授權代表或雇員,以確保遵守市場規則。

(四)申請機構現金流穩定,維持充足的資金資源。

(五)近三年未因不誠信、詐騙、恐怖融資等受到所在司法管轄區或國家的處罰。

二、申請步驟

要成為會員,申請機構必須:

(一)符合第二章第一條規定的資格要求;

在MEX交易系統註冊會員帳號,同意簽署會員協議,並提交會員資格註冊材料以及要求的文件副本如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

(1)公司的註冊文件,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明,公司股權結構;

(2)法定代表人及聯繫人的姓名、身份證明文件附件(如護照、中國大陸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身份證等);

(3)公司合規證明,如反洗錢政策、內部控制流程等,證明公司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4)碳交易相關業務介紹及行業經驗證明,包括公司或其關鍵人員在相關行業的經驗和資質證明或業績案例;

(5)信用評級報告(如有),第三方機構對公司信用狀況的評估。

(6)經加蓋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署(且該簽名具有法律效力)的會員協議。

(7)根據具體市場規則或競價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信息。

(二)申請人必須確保提交的所有信息準確無誤,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在MEX受理會員資格申請並作出批准決定後,會員授予MEX管理其交易活動的許可權。MEX將根據既定標準和申請材料,在十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MEX保留對申請材料審批和會員資格授予的最終決定權。

(四)應MEX要求,提供與申請或參與市場有關的任何其他額外信息;

(五)根據第二章第二條(二)簽署的會員協議,承諾同意MEX代表會員與認可的登記處就產品結算和轉讓及其他活動進行銜接。根據所有適用的市場規則和認可的登記處規則和使用條款,由MEX為會員提供市場登記帳戶的註冊及管理服務。

三、申請評估

(一)MEX將審查和評估每份申請和每個申請機構的資格。

(二)無論MEX同意還是拒絕批准申請,MEX均將以合適的方式通知申請人。

(三)當MEX通知申請機構確認以下情況時,申請機構將被接納為會員並開始參與交易:

   ①符合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一條所述的資格條件;

   ②根據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五條(一)(8)的規定,MEX收到發票金額的付款;

(四)被接納為會員後,MEX將向其提供會員帳號的詳細信息,為會員開立參與交易必須的各類帳戶。

四、會員類別

(一)MEX根據其絕對且唯一的自由裁量權,授予申請機構特定會員資質,按交易流程包括但不限於一般交易資質、經紀資質等。

(二)MEX實行做市商制度,會員如果申請成為做市商,按照已發佈的相應流程執行。

五、會員義務

(一)持續義務

(1)會員應確保其及其指定授權代表遵守本規則、市場計劃和標準、適用法律以及MEX發佈的任何通知。

(2)會員必須始終滿足第二章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的所有要求。

(3)會員必須及時通知MEX有關變更的詳細情況,且任何時候均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包括:①根據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二條在開立會員帳號中提供的信息發生了變化;②履行指定授權代表職責的雇員或雇員的授權發生變化;③可能影響會員遵守本市場規則第二章第四條的能力,包括任何違反適用法律的調查或指控。

(4)會員必須確保其或其任何指定授權代表不得轉讓、遺失或濫用會員帳號。除任何可能的違反規則行為外,會員還將對MEX、市場和任何其他會員因違反或試圖違反本市場規則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5)會員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有必要的措施和組織能力、技術資源,以確保其雇員遵守市場規則。

(6)會員在市場上進行任何活動時,必須始終遵守誠信、商業信譽、公平交易等原則。

(7)會員不得濫用或出於任何欺詐或不法目的參與交易市場,包括虛假交易、操縱市場等破壞市場的行為。

(8)如果費用表中規定了本市場規則下的相關費用,MEX將向會員開具相關費用的形式發票,會員必須在發票中規定的日期之前支付相關費用。

(9)會員對其指定授權代表和任何其他雇員行使其會員權利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10)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會員必須立即通知MEX,且任何時候均不得遲於一個工作日:

   ①會員破產或進入破產程式;

   ②會員帳號被轉讓、遺失、濫用,或相關授權代表不再獲得其會員的授權,該會員帳號應被停用或重新指定;

   ③會員履行其作為會員的義務的能力受到影響時;

   ④會員在市場上發售的產品失效;

   ⑤意識到其指定授權代表或雇員即將違反或已經違反市場規則。收到以上通知後,MEX應暫停或取消任何會員的訪問許可權,和/或為會員的指定授權代表更新訪問許可權。

(11)會員承諾遵守交易資金帳戶相關的持續義務,包括:

   ①會員同意遵守市場規則和合作清算銀行的要求;

   ②會員聲明並保證,向合作清算銀行和MEX提供的與會員交易資金帳戶相關的任何及所有信息均準確且完整。會員同意,一旦其向合作清算銀行和MEX提供的信息發生任何變更,將立即通知合作清算銀行和MEX;

   ③會員同意及時提供MEX和合作清算銀行可能定期要求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遵守反洗錢/KYC要求和一般適用法律。

(二)聲明保證

(1)會員根據其所在轄區的法律成立和有效存續且信譽良好,並擁有開展相關業務所必需的企業治理架構;已閱讀、理解並遵守市場規則。

(2)會員提交給MEX的任何信息須確保真實、準確。

(3)會員確保享有其持有並計劃在交易所交易的任何產品的所有權和其他財產權益,且根據認可的登記處的條款,會員持有的產品均有效。

(4)會員對與市場規則有關的服務、數據和信息等的使用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

(5)會員應履行其自身的盡職調查以評估與交易相關的風險,瞭解任何產品均須遵守認可的登記處的適用規則。

(6)會員在市場規則對其生效之日前五年內未被裁定破產或申請債權人保護。

(7)會員在其司法管轄區未因不誠信而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

(8)會員確保遵守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的各類會員義務。

(9)會員必須確保每位指定授權代表都經過充分培訓,具有足夠的經驗、知識和能力。

(三)會員承諾

(1)授權MEX:

   ①代表其管理一個或多個市場登記帳戶註冊服務,專門用於儲存、轉讓或交易符合市場規則的產品,並與認可的登記處披露和/或分享此授權信息;

   ②根據會員和認可的登記處之間的任何協議,會員授權MEX為會員的市場登記帳戶進行任何產品轉讓、交易或註銷。

   ③MEX代表會員對產品轉讓、交易或註銷不會將會員擁有和控制的任何產品或市場登記帳戶的所有權等權益轉讓給MEX;

   ④指定MEX為會員的授權代表提供登錄和使用市場登記帳戶等市場基礎設施的服務。

   ⑤根據認可的登記處的適用規則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通知認可的登記處,承認MEX作為會員的代表在認可的登記處行使一切會員可進行的操作許可權;

(2)承認並同意:

   ①MEX可監控和記錄會員對市場登記服務的使用以及MEX與會員之間的任何通信,MEX可將由此產生的信息用於內部目的或任何適用法律的要求;

   ②會員使用市場基礎設施所產生的交易或其他信息可由MEX根據市場規則進行匿名化處理,並與其他市場數據或其他信息進行匯總和分發,但不得披露或使用任何個人數據;

(3)除非MEX另有明確規定,會員須同意:

   ①MEX使用市場登記帳戶服務作為其與交易產品帳戶進行有關活動的唯一渠道,包括產品的轉讓或註銷。

   ②不能要求MEX對會員使用MEX以外的市場基礎設施開展的交易活動負責;

(4)如果MEX提出要求或認可的登記處相關指示,會員應被禁用其市場登記帳戶部分或全部直接訪問權;

(5)對所有交易活動承擔全部財務責任;

(6)承認MEX不提供稅務、會計或法律建議;

(7)會員應向MEX提供一切合理的協助、信息和材料,以便MEX有效地提供市場交易服務;如果會員延遲向MEX提供所要求的協助、信息或材料,MEX將無法保證相應服務的提供;

(8)對使用MEX會員帳號的所有行為承擔責任;

(9)同意MEX不對會員及會員參與市場涉及的監管合規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10)除非市場規則另有規定,且除網頁瀏覽器軟件、API和其他經MEX書面特別批准的應用程式外,同意不使用任何軟件、程式或其他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屏幕抓取、數據挖掘、網頁爬蟲和自動數據提取軟件)存取、獲取個人數據、市場數據或機密資料;

(11)不得允許指定授權代表將MEX市場基礎設施的訪問權或其他任何權利轉讓給任何未經授權的其他方;

(12)在訪問MEX市場基礎設施之前,應向MEX提供指定授權代表的初始名單,並同意及時對該名單進行更新;

(13)不得允許任何指定授權代表或第三方:

   ①抄襲與市場登記服務所類似的功能;

   ②移除、遮蔽或更改任何市場登記服務內版權聲明、商標、徽標以及其他所有權聲明。

(14)不違反任何其他MEX認為的對交易市場或平臺不利的行為禁止政策。

(15)會員是一家銀行帳戶的持有人,如申請人獲准,該銀行帳戶將用於會員的交易結算。

六、會員權利

(一)會員有權使用MEX提供的任何用於參與市場交易的基礎設施及公開資料。

(二)會員從事經MEX批准的業務。

(三)參加MEX組織的會員培訓及相關業務交流活動。

(四)對MEX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或建議。

(五)享有MEX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授權代表

(一)會員可向MEX申請批准其雇員為指定授權代表。

(二)MEX將審查和評估每份指定授權代表的申請,會員提名指定授權代表的雇員應具有良好的聲譽,並具備必要知識、經驗和能力水準。當MEX以合適的方式通知該雇員,則該雇員被批准成為會員的指定授權代表。

(三)雇員被批准為指定授權代表後,MEX將向該指定授權代表提供啟動的會員帳號,以及參與市場的說明。

(四)各指定授權代表同意遵守市場規則、市場計劃和標準、適用法律以及MEX發佈的任何通知。

八、會員退出

(一)退出

(1)會員必須至少提前1個月向MEX提交書面退出通知;

(2)在下列情況下,MEX可合理拒絕會員的退出通知:①MEX認為有涉及會員或MEX的未決事項正受到調查;②會員對MEX或其他會員有未履行的資金或產品交割事項。

(二)終止

在以下任何情況下,MEX可終止會員的資格:

(1)會員違反市場規則;

(2)會員未能履行與合作清算銀行開立的銀行帳戶、交易資金帳戶有關的任何要求;

(3)MEX認為會員可能違反了適用法律或會員的行為威脅到市場秩序;

(4)會員破產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

(5)會員的活動可能對其履行本市場規則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會員正式退出之前,仍需遵守MEX各項規則(包括交易、清算等),確保其現有的交易在會員資格終止日前完成,如未完成,MEX可延遲其終止日,直至該筆交易完成。

(7)其他MEX認為需要終止會員資格的情形。

(三)法院命令

在MEX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命令開展與會員市場活動相關的調查行動時,如果會員的任何指示與法院命令相衝突,會員同意MEX須遵守該法院的命令。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會員應同意不就MEX因遵守法院命令所引起的任何損失向MEX主張任何責任及賠償。

九、其他

(一)根據市場規則,允許MEX採取其認為必要或適當的任何行動,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限制或暫停會員參與市場的許可權,以確保市場公平、有序和透明。

(二)在MEX根據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九條(一)作出決定後五個工作日內,會員可根據本市場規則通知MEX要求對該決定進行詢問。如果有此要求,MEX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第三章   交易管理

一、進入市場

(一)會員僅能通過其指定授權代表啟動的會員帳號進入市場。

(二)進入標準合約市場的碳信用項目標準見MEX官方網站發佈的《SCM標準碳抵消市場工具計劃》

(三)MEX實行全額交易保證制度,買方和賣方在交易前需將產品和資金存入MEX的產品監管帳戶(即市場登記帳戶)和資金監管帳戶,MEX對監管的產品和資金沒有所有權,將根據賣方和買方指令進行操作。

(四)會員對其及其指定授權代表因進入市場所產生的所有行為活動負責。

(五)會員及其指定授權代表有義務確保由會員或代表會員提交的所有操作及指令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

二、營業時間

(一)交易日

標準合約市場及競價市場的交易日為週一至週五,不包括澳門公共假期。MEX遵循澳門行政公職局發佈的澳門年曆。零售項目的交易時間不受限制(交割清算階段除外)。

(二)交易時間

標準合約市場和競價市場交易時間定於交易日的澳門時間(MOT,格林尼治標準時間+8小時)9:30至15:30。具體交易階段如下:

時間(GMT+8)

階段

9:30:00AM-3:29:59 PM

交易時段

3:30 PM

交易關閉

3:30 PM-5:00 PM

交割清算

(三)營業時間的修改

MEX保留在適當通知交易會員後修改交易時間的權利。

(四)MEX支援時間

MEX的支援時間為交易日的澳門時間上午9:00至下午6:00。MEX的客服臺可以通過電子郵件support@maceex.com或電話00853-28956009聯繫。

(五)MEX通過公開渠道向會員提前通知計劃內的停市或休市,並及時通知任何計劃外的停市或因任何其他原因限制會員進入交易市場的情況。

三、上市產品與規格

(一)可在市場上交易的產品種類見附錄1。

(二)成交貨幣:港幣

(三)最小價格波動:0.01港幣/單位產品

(四)市場:VCM市場、SCM市場和綠色能源市場

四、掛單管理

(一)掛單最小交易規模

MEX零售項目市場和競價市場掛單最小交易規模為項目發行批次的1單位交易產品,增量交易規模為1單位交易產品的倍數;標準合約市場掛單最小交易規模為1 lot(項目發行批次的100單位交易產品),增量交易規模為1 lot(100單位)的倍數。

(二)銀行交易費用

所有與會員現金提款請求相關的銀行費用將由會員負責,費用金額將從提取金額中扣除,會員將在其銀行帳戶中收到扣除後的淨額。

(三)

(1)會員可以通過向MEX提交請求來取消其未成交的掛單。

 (2)在標準合約市場中,MEX將在交易日結束時取消市場上所有未匹配的掛單。

(四)掛單取消

會員可直接在交易系統取消未成交的掛單。

(五)操作日誌

會員的操作被記錄在操作日誌中。

五、零售項目市場交易

零售項目市場交易是指通過訪問交易系統的零售項目市場開展的交易行為,交易規則詳見《操作指南》。

六、標準合約市場交易

標準合約市場交易是指通過訪問交易系統標準合約市場開展的交易行為。

(一)只有會員的指定授權代表可以在市場中提交訂單,可以在市場中提交以下類型的訂單:①賣單;②買單

(二)標準合約市場交易模式包括連續競價和協議轉讓。標準合約市場交易流程見交易系統操作指南。

(三)連續競價是指會員提交賣出或買入訂單,確定標的數量和價格,意向對手方通過查看即時指令列表,提交買入或賣出指令,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系統將根據“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由系統自動撮合成交,未成交的訂單申報可隨時撤銷,未成交部分將保留其優先順序排名。部分成交的訂單申報可隨時撤銷未成交部分,並重新提交訂單申報。

(四)除非按照市場規則和適用法律的規定,MEX將不披露作為交易對手方的會員身份。

(五)協議轉讓是指會員通過協商達成一致並通過交易系統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

(六)所有進入市場的掛單:①必須以會員自己的名義下達,不得以其他會員或任何其他實體或個人的名義下達;②是確定的、可以進行配對的掛單;③除非會員自主撤銷或者市場運營方根據市場規則取消,否則在成交前一直處於待成交狀態。

(七)買方會員只有在其交易資金帳戶中顯示有足額可用資金,才可提交買單。賣方會員只有在其交易產品帳戶中顯示有足額可用產品,方可提交賣單。

(八)在提交賣單後,賣方會員:①只要賣單成交,則授權MEX將賣方會員的產品從賣方會員的交易產品帳戶轉出;②授權MEX向賣方會員的交易資金帳戶交付貨款。

(九)在提交買單後,買方會員:①只要買單成交,則授權MEX從買方會員的交易資金帳戶中劃出貨款;②授權MEX向買方會員的產品帳戶交付產品。

(十)MEX將對輸入指令或執行交易施加限制和限額。會員輸入的賣單指令或買單指令不得超出其持有的可用產品或資金上限。

(十一)會員可在掛單未成交或部分未成交時,隨時修改或撤銷尚未成交的掛單。

(十二)在買單或賣單不符合市場規則情況下,或為了確保市場公平、有序和透明,MEX可以暫停或終止該筆買單或賣單。

七、競價市場交易

(一)競價交易是指會員委託MEX就其交易標的項目組織的競價,意向買方通過報名參與競價,提交競買申報數量與申報價格,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

(二)參與競價的賣方或買方必須取得MEX的會員資質,賣方或買方會員在交易系統發起和提交競價申請並得到MEX的回饋後,即可委託MEX組織競價活動。參與競價的會員閱讀競價公告,並按競價公告參與相應的競價活動。

(三)競價市場規則在單個競價公告中規定,其形式可在發佈的競價公告中找到。在市場上執行的競價交易須遵守適用的競價公告的條款。競價公告被視為本市場規則的組成部分,會員必須遵守競價公告的規定。如果本市場規則的條款與競價公告的條款發生衝突,以競價公告的條款為准。

(四)MEX將於競價前發佈競價公告,有意向參與的賣方或買方會員可在指定期限內通過交易系統向MEX提交報名申請,並在競價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提交申報。

(五)在競價前,賣方會員必須將競價產品存入其各自的市場登記帳戶,買方會員必須將足額保證金存入其交易資金帳戶。

(六)在競買時,買方會員申報價格不得低於競價起拍價,申報數量不得超過標的項目數量,買方會員在一次競價中可提供多筆申報,每筆申報一經提交將不可修改和撤銷。

(七)在競賣時,賣方會員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競價起拍價,申報不得超過標的項目數量,賣方會員在一次競價中可提供多筆申報,每筆申報一經提交將不可修改和撤銷。

(八)參與競買的買方會員只有在其交易資金帳戶中顯示並凍結足額保證金後,才可以提交買單申報;參與競買的賣方會員應保證其交易產品帳戶中顯示並凍結足額的可用產品數量,競買委託才生效。

(九)參與競賣的賣方會員只有在其交易資金帳戶中顯示並凍結足額保證金後,才可以提交賣單申報;參與競賣的買方會員應保證其交易資金帳戶中顯示並凍結足額保證金,競賣委託才生效。

(十)競價結束後,系統根據將根據“價格優先,數量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按照申報排序先後及競價公告列明的成交規則成交。申報人通過系統查詢競價結果。MEX根據競價結果組織交易雙方完成交割,賣方會員:只要競價成功,則授權MEX從賣方會員的交易產品帳戶中轉出競價標的產品;同時MEX向賣方會員的交易資金帳戶交付競價貨款;買方會員:只要競價成功,則授權MEX從買方會員的交易資金帳戶轉出競價貨款;同時MEX將競價標的產品交付到買方會員的交易產品帳戶。

(十一)提交競買申報時,當買方會員沒有高於或等於競價起拍價的申報時,買單掛單失敗。提交競賣申報時,當賣方會員沒有低於或等於競價起拍價的申報時,賣單掛單失敗。

(十二)在競價關閉階段,所有成功的競價掛單將被撮合並執行,並由MEX通知競價結果。

(十三)在競價關閉後階段,所有競價成功的會員將根據競價結果進行結算。

(十四)競價的成交價格不納入MEX即時行情,競價結束後,MEX將發佈競價情況公告,成交量計入當日產品成交總量。

(十五)會員確認其遵守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五條(一)(二)。

(十六)所有進入市場的指令:(1)會員以自身名義下達;(2)必須是確定的,並可根據市場規則開展;(3)在其他方面必須遵守市場規則。

(十七)在競價指令不符合市場規則的情況下,或為確保公平、有序和透明的市場,MEX可在對盤前隨時取消競價指令。MEX可對競價指令的輸入或競價交易的執行施加限制和限額。

(十八)會員不得在同一次競價中同時作為買方和賣方參與競價。

八、掛單、待處理交易、錯誤交易的取消

(一)如果會員因技術問題無法取消已提交的掛單,應會員請求,MEX可以取消該掛單;市場中的掛單如果在交易結束時沒有對盤,將被MEX自動取消,除非該掛單有明確的有效期。

(二)如果會員認為交易系統發生了錯誤,則該會員可通過電子郵件向support@maceex.com回饋相關情況,電子郵件主題行應注明"可能的交易系統錯誤"。會員若錯誤處理或錯誤執行任何訂單,則須對該訂單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失負責。MEX不對因會員自身操作疏忽導致的損失負責。

(三)如果某筆待處理交易違反了適用的法律,MEX則可應相關司法、監管部門要求取消該筆交易。

九、交易執行

(一)MEX將在交易執行或在其後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向參與交易的每個會員反饋交易信息。每個會員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應儘快通知MEX任何交易系統的錯誤或遺漏,且任何時候不應遲於發現錯誤或遺漏後的3個工作天。

(二)MEX可酌情新增交易方式並將之公告,無需事前通知會員。

(三)交易完成後,交易系統自動生成電子交易憑證。

十、交易暫停

在下列情況下MEX可暫停市場交易或結算:

(一)MEX確定發生或可能發生系統或通信障礙,可能導致市場交易秩序混亂。

(二)市場上某類產品被暫停或停止交易。

(三)會員未能履行與合作清結算銀行開立的交易資金帳戶有關的任何要求或支付任何適用費用的義務。

(四)其他MEX認為應當暫停的情形。

十一、價格機制

(一)MEX標準合約市場中每個產品當日開盤價為連續競價交易方式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收盤價為連續競價當日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

(二)採取協議轉讓的買單價格應不高於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50%,不低於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50%。協議轉讓的成交價格不納入MEX即時行情,成交量在交易結算後計入當日產品成交總量。

(三)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價格須在開盤價±20%區間內。

(四)MEX每日收市後在其官網網站公佈每個產品的每日最高價、最低價、當前價和收盤價,成交數量、成交金額。

十二、費用

除非另有明文規定,會員負責與提交以下文件相關的任何費用:

(一)訂單、產品轉讓、市場交易的執行和結算,以及會員與市場有關的任何其他活動。

(二)會員與市場有關的任何其他活動。

(三)費用表見附錄4。


第四章  結算管理

一、結算與交收

(一)MEX交易資金結算由合作清結算銀行協助交易所辦理交易資金的結算業務。合作清結算銀行根據交易所提供的交易指令和數據劃轉會員的交易資金,並及時將交易資金劃轉憑證和相關帳戶變動信息回饋給交易所。

(二)MEX交易實行全額結算制度。在一個清算期中,會員就其每筆交易金額、手續費等與交易所進行一次劃轉。

(三)產品交割由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MEX產品管理模組根據認可的登記處的規則負責產品的存管,並根據認可的登記處的規定和交易所的清算結果完成會員的產品過戶。

(四)附錄2指定的合作清潔算銀行負責為交易所開設專用結算帳戶及為會員開設交易資金帳戶;會員應與合作清結算銀行充分合作,並向其提供合作清算銀行要求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以便開設會員的交易資金帳戶。除市場規則,此類會員交易資金帳戶的開設、運營、使用和終止還應遵守合作清算銀行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MEX和合作清結算銀行的反洗錢/KYC要求。

(五)合作清潔算銀行根據MEX提供的交易指令和數據及時劃轉會員的交易資金並及時回饋資金劃轉情況。

(六)合作清潔算銀行應向MEX報告會員交易資金帳戶存在的異常和風險,保守MEX和會員的商業秘密。

(七)任何會員或其他機構、個人都不得擅自挪用、佔用、借用以MEX名義存放在結算銀行的交易結算資金,不得擅自將交易結算資金為他人提供擔保。

(八)MEX在當天交易結束後進行交易清算。產品由賣方交易產品帳戶轉入買方交易產品帳戶;資金通過合作清結算銀行由買方交易資金帳戶轉入賣方交易資金帳戶。賣方可於下一個交易日將結算資金從交易資金帳戶轉入其銀行帳戶。

(九)MEX在每個交易日進行資金結算和產品交收的時間為16:00至17:30。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資金結算和產品交收時間的,由MEX另行公告。

(十)涉及中國大陸與境外交易資金結算的按照MEX另行發佈的指引執行。

(十一)對於競價指令,結算安排須遵守本《市場規則》及適用的《競價公告》中規定的條款。除非競價公告中另有規定,競價的交收安排一般將反映市場規則第三章第七條中描述的條款。

(十二)在發生交易暫停的情形下,如果會員請求,MEX應採取措施,保障正在交付的產品完成交收。

(十三)MEX不對支付在帳戶之間或通過相關清算系統清結算所需的時間負責。

(十四)MEX不對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市場中斷事件導致的任何交易失敗或已完成交易的清結算失敗承擔任何責任。

二、違反義務的處置

如果會員違反其與本市場規則第四章第一條相關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原因:

(1)違反合作清算銀行或MEX要求的任何協議的任何條款。

(2)在MEX和/或合作清算銀行提出要求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未能及時或未能提供其要求的完整信息和文件。

(3)未將會員的信息或頭寸的任何變更通知MEX,包括但不限於針對會員的任何破產或破產程式的啟動;市場規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的通知義務;

那麼MEX可自行決定立即暫停或終止會員對其交易資金帳戶的訪問許可權和/或參與市場的許可權,並/或根據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實施處置和採取紀律行動。


第五章 監督、調查與自律管理

一、監督與調查

(一)監督合規性和調查

(1)MEX將監督市場以及交易的執行和結算,以確保市場的公平、有序和透明。

(2)MEX將監督會員遵守市場規則的情況,並可隨時調查會員履行市場規則義務的情況,並向可能違反市場規則的會員發出質詢函。如MEX作出合理要求,會員必須協助MEX對可能違反市場規則的任何調查,且應對質詢函作出回應。此類協助必須及時,可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文件和/或回答MEX或其指定人員就調查提出的問題。在收到會員對質詢函的任何回應後,若MEX仍然認為會員可能發生了違反市場規則的行為,MEX有權中止或取消會員的交易資格。

(3)如果MEX認為會員或會員的雇員已經、正在或即將嚴重違反適用之法律,MEX將被授權將此事提交給相關政府機構。

(二)信息的提供

(1)作為任何調查的一部分,MEX可要求會員提供參與市場活動或該會員履行市場規則的任何有關信息、文件或記錄。此類信息應在此要求提出10個工作日內提供給MEX。

(2)作為任何調查的一部分,MEX可要求出示會員保管的交易文件。

(3)MEX可要求會員以MEX指定的電子或其他格式提供有關其交易和市場其他活動的準確信息。

(4)如果MEX收到相關政府當局的任何詢問或根據適用法律被要求向相關政府當局提供信息,MEX可要求會員提供MEX為回應任何此類詢問或要求而需要的信息。會員同意MEX可自行決定向相關政府當局提供MEX收到會員提供的信息,並同意在向回應相關政府當局時與MEX合作。

二、自律管理

(一)紀律處置

(1)如果MEX認定某會員已經違反市場規則,MEX可在通知該會員後,在不進行正式紀律程式的情況下,對其實施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二)規定的處置措施。MEX根據本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一)(1)做出的決定對相關會員具有約束力,但須遵守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一)(2)的規定。

(2)根據本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一)(1)被處置的會員,可在收到MEX的處置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向MEX進行申訴。MEX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申訴,並就處置作最終決定。

(二)處置措施

MEX可對違反市場規則的行為實施以下處置:

(1)書面警告。

(2)暫停或限制會員或其任何指定授權代表進入市場。

(3)發表公開聲明,指明會員違反規則的情況。

(4)終止會員資格。

(5)要求會員承諾完成教育及/或合規計劃。

(6)涉及洗錢、反恐怖融資、詐騙等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政府當局。

MEX不得公佈對會員實施的紀律處置。

(三)其他違約情況

如果MEX認為存在對以下方面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

(1)會員履行其對MEX或其他會員的義務的能力。

(2)MEX的聲譽。

(3)市場秩序。

MEX可在向該會員發出書面通知,表明其依據本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的意向後,採取市場規則允許其採取的措施,以保護MEX或其他會員,包括但不限於暫停、限制或終止該會員的資格。

(四)與市場有關爭議的處置

(1)會員可通知MEX關於會員之間產生的與市場規則的市場爭議。

(2)MEX將在會員提交爭議後,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予以回饋。

(3)在考慮爭議時,MEX可作出任何與爭議有關的徵詢(包括向有關會員索取相關資料),並決定如何處置爭議。

(4)MEX可決定就爭議採取任何行動(或不採取行動),併發出其認為適當的建議。

(5)MEX將通知爭議所涉及的每個參與方關於爭議處置的建議(如有)。

(6)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規定的權力是永久的,並對會員具有約束力。


第六章 知識產權

一、保護知識產權

(1)會員不得侵犯MEX、MEX相關法人團體或任何第三方在使用交易所、使用市場登記服務或參與市場方面的知識產權。

(2)除非得到MEX明確書面許可,否則禁止以任何形式複製交易所或市場登記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內容,也不得複製或與第三方共用。

(3)會員以市場規則所禁止的方式使用交易所或市場登記服務,而導致實際侵犯知識產權的,MEX可要求會員停止侵犯並應就遭受的損失向會員提出索賠。

二、知識產權的含義

在本市場規則中,"知識產權 "尤其是指:

(1)MEX發佈的任何規則以及根據規則發佈的通告,MEX發佈的各類標準、研究報告、工作論文和專著等。

(2)在MEX平臺上展示的所有關於MEX的標識、品牌名稱、服務標識、商品名稱、符合條件的版圖設計權。

(3)資料庫權、註冊外觀設計或其他外觀設計權、實用新型、商標(無論註冊與否)。

(4)其他MEX擁有的任何專利權、版權。

三、會員信息的使用

MEX從會員處接收與市場交易有關的交易數據和相關信息。MEX應擁有所有此類交易數據和相關信息的所有權利。MEX擁有以任何方式複製、使用、修改、分發、展示、許可、分許可、披露和銷售匿名交易數據及其衍生作品的專有權。除非根據MEX或其附屬機構制定的條款和條件獲得書面許可,否則會員不得使用或再分發市場數據,或創建、使用或分發衍生作品。


第七章  免責聲明

(一)MEX及其關聯公司以及他們的雇員不對任何機構及任何人因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1)與交易所任何系統設施及服務、產品交易有關的“產品交付失誤及延誤,產品在認可登記處產生的取消、遺漏、暫停、不准確、中斷、終止或任何其他原因”。

(2)任何第三方(包括獨立軟件供應商或網絡提供商)或用於支持交易系統的服務、設施導致的任何故障,或MEX交易所、市場登記服務提供的任何服務。

(3)MEX提供的信息或MEX的任何系統、服務、設備或設施中的任何錯誤或不准確之處;

(4)MEX作出的暫停或終止交易或結算,或全部或部分取消、廢止或撤銷訂單或交易的決定;

(5)合作清結算銀行的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在開戶期間的作為或不作為,或合作清結算銀行決定暫停、終止或取消會員的交易資金帳戶、會員的銀行帳戶;

(6)任何影響MEX交易所或市場登記服務的不可抗力事件;

(7)任何未經授權訪問或使用MEX系統、服務、設備或設施的行為。

(8)以上條款規定的責任限制適用於一切情形,無論相關索賠是基於合同、侵權、過失、連帶責任或其他事由,亦不論是交易雙方直接提出還是第三方間接主張;但若主張援引本條款免責的締約方(包括MEX及其會員)存在違反本規則、重大過失或故意過錯行為,或者經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之終局裁決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不當或欺詐並直接造成他方實際損失的,則該方無權援引本條款主張免責。

(二)MEX不對市場、任何服務、系統設施或用於支持此類市場、任何服務、系統設施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或聲明。

(三)各會員使用市場登記服務和交付服務須自擔風險,MEX不作任何和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證。MEX不保證服務不會中斷、沒有錯誤或完全安全,也不保證市場登記服務的提供不會因人為錯誤或疏忽而受到影響。

(四)市場基礎設施資料庫(“資料庫”)中的數據由MEX從其認為可靠的來源收集。MEX不保證資料庫中的信息是正確、完整、最新的,也不保證軟件沒有錯誤或漏洞。MEX沒有義務審核、驗證或以其他方式核實資料庫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在不以任何方式限制上述免責聲明的前提下,MEX明確不對其可能為任何產品或市場提供的任何指示性定價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可用性作出保證。MEX不對任何向資料庫輸入數據或從資料庫獲取數據的行為或疏忽負責。

(五)責任免除和限制的延伸。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市場規則第七章中的每項免責和限制均延伸適用於MEX的每個相關法人團體以及代表MEX或相關法人團體行事的每位雇員。


第八章  賠償責任

(一)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會員應賠償、保護並使MEX及其雇員免受因以下原因導致的第三方索賠而造成的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和專家費(統稱為“損失”):

(1)會員使用市場登記服務或交付物;

(2)會員違反市場規則或適用法律;

(3)MEX在履行市場登記服務或交付產品時,會員或其關聯方存在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

(二)MEX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任何會員針對該會員的索賠。會員應全權負責辯護和所有相關和解談判,會員應在達成和解後的合理時間內將和解通知告知MEX。MEX將向會員提供所有合理必要的協助、信息和授權,以執行上述事項,費用由會員合理承擔。

(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MEX應賠償、保護並使每位會員及其雇員免受因MEX及其雇員因提供任何市場登記服務或交付服務而導致的任何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但由會員的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所導致的除外。


第九章  通用條款

一、保密

(一)MEX將努力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會員或代表會員向其提供的保密信息免遭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為此,MEX有權向第三方(包括關聯方、專業顧問和服務提供商)披露或使用此類信息的情形,包括:

(1)向任何政府機構和/或結算機構披露;

(2)根據任何法律或任何法院或當局或監管機構的命令要求披露;

(3)公眾一般可獲得並知曉的信息;

(4)為監督市場規則的遵守或執行,或為確定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規則第五章下的事項;

(5)為使MEX能夠履行其根據本市場規則承擔的義務而必須披露信息;

(6)向服務提供商、專業顧問和關聯方披露與根據本市場規則提供服務相關的信息,前提是此類第三方知曉本市場規則所載的保密義務,並受保密義務(明示或暗示)約束。

(7)出於市場數據分析和任何其他市場數據服務的目的,前提是此類信息是匿名的,並與其他市場數據或信息匯總,且不披露或使用任何個人數據。

(二)每位會員:

(1)將努力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使用或披露從市場獲得的保密信息;

(2)承認市場數據是MEX的財產,且MEX應擁有所有非個人數據的市場數據以及與市場運營或市場交易結算相關的所有生成或提交的信息的所有權利(包括所有權和利益、資料庫權利和商業秘密權利)。會員不得重新發佈市場數據或衍生數據,除非根據MEX或其附屬機構制定的條款和條件獲得正式書面許可;

(3)不得公開展示或以其他方式重新分發、轉發、處理、傳播任何市場數據或其他保密信息,或基於這些信息創作衍生作品。

二、投訴

任何會員對MEX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或疏忽提出的投訴,只能向MEX或其指定授權代表提交投訴。所有投訴必須在事件發生後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發送電子郵件至support@maceex.com提交給MEX。

此類電子郵件必須包含所有相關的投訴細節,包括日期、時間、相關產品以及與投訴相關的所有其他細節。MEX將審查和考慮任何此類投訴,並自行決定對此類投訴採取適當的回應行動且保留最終決定權。會員之間關於服務的任何爭議必須遵守市場規則第五章第二條(四)的規定。

三、費用

會員必須向MEX支付所有適用費用以及費用表中規定的任何其他費用,且應按照本市場規則或與MEX簽訂的任何協議支付。MEX可修改費用表中規定的任何此類費用或其他成本。MEX可自行決定變更或免除適用於會員的任何費用或成本。

四、稅收

(一)會員應承擔其交易或MEX根據本市場規則提供的任何服務可能產生的所有印花稅和其他稅費。會員應支付MEX根據本市場規則產生的任何稅費。

(二)除非另有明確說明,根據本市場規則、市場和項目標準計劃或MEX簽署的任何協議應支付的費用和任何其他成本均不含稅。

(三)如果MEX根據本市場規則進行的交易活動需要繳納任何不含稅的稅費,則:

(1)該交易活動原本規定的手續費應增加該稅額。

(2)交易活動接收方必須在支付或提供原定手續費或其中相關部分時,支付增加的部分,但須開具稅務發票(第九章第五條的情況除外)。

(四)會員向MEX追討稅款的權利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會員首先提供證據,證明其已註冊繳納(或必須繳納)該稅項,且只能從MEX處收回該稅項金額。

(2)除非適用第九章第五條的規則,否則會員應在產生該稅項責任後1個月內向MEX開具相關稅務發票或調整單。

(五)若因會員出於稅務目的濫用市場而直接或間接導致MEX及其雇員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害,或承擔任何義務、索賠或處罰,則該會員應向MEX及其雇員作出賠償。

五、破產

如果MEX進入破產程式,相關權利應受市場規則和適用法律的約束。MEX應盡商業上的合理努力,立即通知所有會員任何此類破產程式。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各方在收到第九章第五條規定的通知後,可以提取資金而免責。

六、通知

(一)會員根據本市場規則發出的所有通知均應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發出。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發送,通知應以中英雙語書寫,並以中文版本為主,尚中文文本與英文文本有衝突時,應以中文文版作准。

(二)任何通知的文件均可在按照以下的時間和方式下提供,且視為已收到:

(1)會員向MEX發出通知。會員根據市場規則向MEX發出的所有通知,應發送至MEX指定郵箱support@maceex.com。

(2)MEX向會員發出通知。對會員的通知必須寫明:“收件人:會員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會員]”。MEX對會員的通知可通過以下方式給出:(a)向一類會員發佈通知或公告,並通過MEX進行傳遞或溝通;(b)通過任何能識別收件人或收件人頭銜並已收到投遞回執的特定電子郵件方式;(c)通過任何能識別收件人,並且鑒於當時的所有相關情況,適合於所傳達信息目的的其他通訊方式。

(3)通知接收時間。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的通知,自該電子郵件已成功傳輸之時起,視為會員已接收。通過MEX系統發送的消息,一旦交易所記錄顯示該消息已成功傳輸,即視為會員已接收。

   (三)會員必須擁有並維護可運行的電子郵件系統,以便接收本市場規則下的相關通知。

(四)如果MEX必須根據本市場規則向部分或全部會員發出通知,則MEX意外遺漏向一個或多個會員發出通知,並不影響與該通知相關的任何決議、決定、程式或行為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

七、審計支持

如果對會員參與市場活動進行審計是對此事具有管轄權(會員所在轄區)的政府當局或處於商業目的要求,MEX將向會員提供合理所需的協助,以支持此類審計。會員應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MEX任何審計要求。此類審計應在MEX的辦公時間內進行,且不得干擾MEX的正常業務活動,費用由各會員承擔。會員還應按照MEX提供此類服務的現行費率,按時間和材料成本向MEX支付協助此類審計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MEX因此類審計而產生的任何第三方費用。會員和/或其指定的審計師在前往MEX辦公室現場時,應遵守MEX的常規安全政策。如果被審計信息包含機密信息,則應適用市場規則的保密條款。

八、仲裁

會員與MEX之間的任何爭議,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提交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予以仲裁,並按照其目前有效的內部規章的規定進行仲裁;仲裁以獨任庭的方式進行,但雙方另有協議則除外;仲裁員由雙方協商指定,倘雙方對仲裁員的人選無共識的情況下,則由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指定;仲裁程式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


附錄1  適用產品明細表

VCS核證碳信用

定義

核證碳標準(VCS)核證碳信用現貨產品是現貨交付核證碳標準核證碳信用的清算產品。

最小單位

1 ton(一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黃金標準核證碳信用

定義

黃金標準核證碳信用現貨產品是現貨交付黃金標準核證碳信用實物的清算產品。

最小單位

1 ton(一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Puro.earth核證碳信用

定義

Puro.earth核證碳信用現貨產品是現貨交付Puro.earth核證碳信用實物的清算產品。

最小單位

1 ton(一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OCP核證碳信用

定義

OCP核證碳信用現貨產品是現貨交付OCP核證碳信用實物的清算產品。

最小單位

1 ton(一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基於自然的碳清除信用現貨合約

定義

基於自然的碳清除信用現貨產品是一種標準化的清算合約,用於即時(“現貨”)交付符合規定標準的碳信用(NRU)實物。可接受交割的NRU符合定義標準以及SCM標準碳抵消市場工具計劃確定和描述的其他要求,按照MEX標準的交付流程交付。

最小單位

1 lot(一百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基於工程的碳清除信用現貨合約

定義

基於工程的碳清除信用現貨產品是一種標準化的清算合約,用於即時(“現貨”)交付符合規定標準的碳信用(TRU)實物。可接受交割的TRU符合定義標準以及SCM標準碳抵消市場工具計劃確定和描述的其他要求,按照MEX標準的交付流程交付。

最小單位

1 lot(一百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基於避免排放的碳信用現貨合約

定義

避免排放的碳信用現貨產品是一種標準化的清算合約,用於即時(“現貨”)交付符合規定標準的碳信用(ACU)實物。可接受交割的ACU符合定義標準以及SCM標準碳抵消市場工具計劃確定和描述的其他要求,按照MEX標準的交付流程交付。

最小單位

1 lot(一百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基於減少排放的碳信用現貨合約

定義

減少排放的碳信用現貨產品是一種標準化的清算合約,用於即時(“現貨”)交付符合規定標準的碳信用(RCU)實物。可接受交割的RCU符合定義標準以及SCM標準碳抵消市場工具計劃確定和描述的其他要求,按照MEX標準的交付流程交付。

最小單位

1 lot(一百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Article 6X合約

定義

基於MEX現有的RCU、ERU、ACU和NRU合約,通過添加Article 6標籤形成的標準合約產品

最小單位

1 lot(一百噸二氧化碳當量)

結算貨幣

港幣

國際可再生能源證書現貨合約

定義

國際可再生能源證書(I-REC)現貨產品代表一種標準化的、清算的合同,用於立即(現貨)實物交割在批准的登記處發行的I-REC。可交付的I-REC是那些屬性符合交易中指定屬性的I-REC

最小單位

1 張(一兆瓦時(MWh)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環境屬性)

結算貨幣

港幣

附錄2  合作清結算銀行名單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附錄3  MEX認可的登記處名單

登記處名稱

備註

1

Verra Registry

http://www.verra.org/project/vcs-program/

2

Gold Standard Registry

http://www.goldstandard.org/

3

Puro.earth Registry

https://puro.earth/

4

OCP Registry

https://www.ocp.earth/

5

I-REC(E) Registry

https://www.trackingstandard.org/

附錄4  費用表

說明

金額

入會費

30000元港幣

業務資質年費

10000元港幣/年

如果相關產品明細表中注明適用,參與人應支付的註銷費用

0.2元港幣/每單位產品

銀行費用

以銀行收取的費用為准

登記機構費用

以登記機構收取的費用為准

交易手續費

見市場產品費用表

市場產品費用表

產品類別

買方支付的金額

賣方支付的金額

碳信用

按成交金額支付0.5%

按成交金額支付0.5%

綠色能源證書

按成交金額支付0.5%

按成交金額支付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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